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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的关键之年。

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市“两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健康滕州建设、促进计生转型发展为主线,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西部隆起带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人才学科队伍建设,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巩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行业监管水平,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出台健全公立医院长效补偿、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改革,实施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机制。继续调整完善价格政策,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更好地发挥价格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医保控费等降低药品、耗材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强化经济管理与成本核算,将药占比等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完善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强化控费管理,实现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医疗费用总量增幅合理下降,医疗服务占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认真落实“三医联动”,确保各项改革与医保政策衔接、配套、协同。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制度,巩固提升改革成效。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制订常见疾病的双向转诊指征、规范和流程,科学实施急慢分治,促进分级诊疗。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服务标准,细化服务内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补偿机制,户籍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全部在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三)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网上采购行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积极推进“两票制”。加强医用耗材管理和监督,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鼓励采购、使用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的激励政策,积极参加联合议价采购和省际联合采购,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完善妇儿用药、急(抢)救用药、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措施。改进药事服务,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强化抗生素等药品的使用监管,建立重点监控目录,规范用药行为。

(四)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启动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试运行系统及村卫生室业务系统,年底前,所有的村级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上线,初步实现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推动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逐步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为群众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费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依托市中心人民医院,建成滕州市远程心电、临床检验、远程会诊和医学影像4个远程中心,使城乡共享各级优质医疗资源。深入挖掘人口健康大数据应用,提升对平台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能力,为各项卫生计生决策提供服务。



加快推进西部经济

隆起带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五)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启动市中心人民医院分院、工人医院改扩建和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高标准实施市中医医院升级改造,加快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进度,力争上半年完成整体搬迁,积极推进东沙河卫生院迁建工程,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继续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套建设,探索以“市直医院为龙头,镇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市镇一体化管理,提高村级卫生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调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健全网络,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增进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感受度和认同感。

(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以加强医院基础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医院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狠抓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医患沟通。健全“一站式”服务功能,减少服务环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加强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制定专业质控中心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加强临床用药监管,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抓好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基层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加强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为重点,规范诊疗行为,落实转诊标准,探索综合管理分工协作机制。

(七)强化卫生人才和学科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制定并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成长机制。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培养,积极构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努力培养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坚持各类医师和护士定期考核制度,加强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构建卫生技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加快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以市中心人民医院为龙头,以现有学科为基础,统筹建设规划,优化学科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发挥特色优势,推动全市卫生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筛选一批有潜力、有优势的学科进行重点培育,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重点学科建设。

(八)不断改善医疗服务。

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动医疗服务更加人性化、精细化。持续改进优质护理服务,延伸服务范围,着力提升专科护理服务水平。实施便民惠民措施,开展“服务百姓大型义诊”“齐鲁光明行”、唇腭裂筛查治疗等活动,落实“先诊疗、后结算”等各项便民、惠民、利民服务举措。做好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九)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开展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五级师承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程,探索建立中医医养结合模式和防治结合的“医院-社区-家庭”一体化健康服务模式。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争创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国医堂、宣传基地。

(十)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贫困人口分类救治方案》,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全面实施“八个一”工程,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推广“五色管理”模式,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健康扶贫工作水平。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据信息复核、更新。采取“远程医疗”“团队帮扶”等有针对性的支援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两免两减半”和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微笑列车等惠民活动,优先将辖区内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加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医疗养老保障、帮扶救助等工作。


着力深化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管理创新


(十一)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建立完善入户采集、服务采集等多渠道的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强化数据比对和校正,为研判形势、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提供准确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人口出生趋势等信息,引导有生育意愿的群众科学安排生育计划,实行错峰生育。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首接负责、一站式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创新查体服务方式,发挥卫计服务资源整合优势,建立以“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理念为指导的新型查体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项目,为育龄妇女提供精准健康服务,提升群众主动参与查体积极性,推动计生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满意度同步提升。

(十二)持续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

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做到有线索必挖、有案件必查,坚决把涉案单位和人员查处到位。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私人诊所的监管,杜绝医务人员实施“两非”违法行为。以二孩、多孩为重点,把性别比治理与为群众提供计生服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孕产期服务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孕情信息采集、孕前管理、孕情上报、孕期保健和终止妊娠管理等育龄妇女孕情全程服务跟踪,从源头上强化孕情管理,确保孕情检出及时、管理到位。大力弘扬婚育新风,提倡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先进理念,不断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十三)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优质产科、新生儿科资源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继续开展“两癌”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乙肝艾滋病梅毒三病母婴阻断、产筛新筛听筛、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深入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先天性心脏病等产前筛查和诊断,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的各项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十四)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严格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倾斜照顾,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关怀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档案,开展一对一定点帮扶,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医疗等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就医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特殊家庭,免费、优先为他们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做好健康老龄化工作,积极发展医养结合,探索建立医养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

(十五)构建计划生育多元共治体系。

严格落实镇街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对政策外多孩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强社会抚养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缴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网络优势与作用,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深化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广泛进行群众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扩大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十六)加强基层基础。

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融合,深化镇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整合,规范镇街卫生计生办公室机构设置,按照人口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理顺工作职能职责。整合村级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探索开展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试点。加强村级专干队伍建设,继续落实村居计生专职主任“市聘、镇管、村用”管理机制,妥善解决村级计生专干待遇保障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属地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村(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使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服务。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


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十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扎实推进12大类4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完善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专业团队作用,进一步改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健康教育、疾病筛查、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建档记录等方面精细化服务,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提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估考核制度,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升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效性和可及性。

(十八)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标准,落实设备装备和能力建设等相关政策,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各类突发疫情应急应对准备,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推进免疫规划精细化管理, 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率。加强耐药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和管理。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单元、疾病监测为基础、健康促进为手段和高危人群干预为重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全市心脑卒中网络体系建设,推进H型高血压与脑卒中防控惠民工程,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总结和完善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服务管理,提高患者管理率,促进群众心理健康。

(十九)大力推进健康促进。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巩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市创建成果,做好医院健康教育,落实《健康教育处方》制度。加强健康促进阵地建设,打造户外健康促进环境。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如讲师团、专题报告)的形式,全方位开展健康宣教活动,着力打造并形成特色健康教育品牌,促进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督促工矿企业做好健康教育,保持常年不断线。协调做好大众传媒健康教育,促进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不断提升。

(二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结合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活动,利用各种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暗访和技术评估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和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镇村、省级卫生单位创建,扩大创建覆盖面。推进省级健康城市示范市、健康示范村镇建设工作,引导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生活水平。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爱国卫生月等活动载体,全面加强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测网络和评价体系,确保密度继续保持《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以上水平。


积极构建完善

卫生计生综合监管体系


(二十一)深入推进全市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加快市镇执法资源整合,重点加强市镇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整合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量,理顺职责、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管能力。加大监督队伍执法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落实监督员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推进执法主体规范化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学校卫生健康行动,规范落实学校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实施“智慧卫监”工程,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网上审批能力建设,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和办理深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着力为卫生计生

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十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继续按照“保改革、保重点、保计生、保扶贫”的要求,落实政府财政投入责任,科学编制预算,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健全完善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多方筹资、城乡统筹的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将技术服务、设备更新维护、奖励优惠政策、工资报酬、工作经费等优先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四)加强党风廉洁和行风建设。

全面压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审查。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深化“三公”经费管理,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持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完善行风建设管理机制,促进行业作风持续向好发展。

(二十五)做好宣传引导。

以健康滕州建设为主线,聚焦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重点,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基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网络,明确镇村两级卫生计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职责,启动“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挖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向社会宣传卫生计生的正面形象,大力弘扬行业正能量。加强卫生计生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推动医院学校、党政机关、公共场所控烟,增强控烟履约成效。

(二十六)统筹做好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分类解决信访问题,抓好重点案件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互查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强化卫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严厉打击危害医务人员、破坏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提高老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医务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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