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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批药品将被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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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四川省宜宾市药监局发布《关于下达全市2017年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一、今年省局下达给我市的药品抽验计划任务是745批,分为评价性抽验工作和监督性抽验工作。

评价性抽验(品种名单见文末图1)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工作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每个品种最多抽验两个批次,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积极配合。

监督性抽验要强化以满足药品监督管理需要为宗旨的意识,抽样计划(除中药材、中药饮片)按人口分布、涉药单位数量安排,由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分别负责。县(区)局监督性抽验均在县以下基层涉药单位进行抽检,支队监督性抽验应针对监管中发现的可疑品种进行抽检(见文末图2)。监督性抽样批次按照本文件执行,年初下达的监督性抽样预抽检文件中的批次作废。

二、今年省局下达给我市针对性抽验的品种为泽泻,抽样对象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企业、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

抽样比例按2:2:1,其中:生产环节抽样优先选择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同一品种在同一被抽样单位只能抽取一批(同品种的饮片、药材分别计算),抽样量为450克/批,按2:1比例进行封样。应在抽样凭证中规格项下明确注明抽取的样品为中药材还是中药饮片,并填写被抽样单位的属性(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生产企业等),今年针对性抽验任务为5批,由稽查支队于4月15日前完成抽样工作并将样品和抽样凭证寄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样科张翔宇收,同时报送《2017年中药材(饮片)抽样情况汇总表》。

三、药品抽验工作将纳入对县(区)局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

按照抽验计划和绩效考核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对药品抽验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结合的优势,合理分工、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要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抽验人员培训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针对性抽验,明确抽验重点品种、比例、抽验送样时间、抽验覆盖面等,制定抽验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局药化市场科。

以下指标必须达到:药品生产企业涉及的国家、省基本药物品种进行全覆盖抽验,未能抽到样品的,企业要出具情况说明;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比例为5%-15%;加强对基层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验,基层抽验批次不得少于总抽验批次的45%,每个单位只能抽检1批样品。

四、切实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抽验。

点是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超低价”中标品种;长期大量服用的药品;高风险品种;染色和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中药材(饮片)品种和关联制剂品种;药品生产企业购进的原料药和常用辅料及制成品等。抽样前必须对被抽样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格式见图3),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抽样单位,一份随样品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要严格按《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药品抽验工作任务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7〕71号)要求认真做好抽验数据的整理、分类、汇总、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并抄送市局药化市场科、应急与风险监测科,年度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同时,积极做好药品抽验工作绩效考核准备。

六、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要高度重视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和查处工作。对药品质量公报中公布的不合格药品要认真组织核查,在核查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查处。

内容来源:宜宾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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