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医改的难题;而作为对保障百姓用药安全的医药物流体系的建设一直受到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一方面,医药物流作为社会物流体系的分支领域,其运营水平和我国物流体系的整体水平相关;另一方面,由于所涉及货品的特殊性,医药物流必须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特殊规定,因此一般的社会物流企业并不能提供合规的医药物流服务。
2016年十二月,国家商务部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基本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一、我国药品物流现状
2015-2016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定增长,但增速进一步放缓。据全国药品三方物流联盟的预测,2016年我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预计在18300亿元,比2015年约增长10%;2016年,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约为3500亿元。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下辖门店204895家,零售单体药店243162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448057家。
全国药品三方物流联盟以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药品批发直报企业为口径进行预测,2016年我国药品销售直报企业商品配送总额约为12500亿元,其中承接第三方业务配送额约为占18%;直报企业共拥有符合新版GSP标准的药品物流中心约为970座,仓库面积超过950万平方米。同时,由于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医药企业的数量、业态、经营质量也大不一样,全国所有医药企业物流库房的平均产值约为14万人民币/平米。
《规划》提出合理规划行业布局、健全药品流通网络,提升流通管理水平、打造现代医药供应商;要“构建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要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意味着在致力于提高商业百强药企和零售百强连锁药店占市场份额比例的大前提下,必然有大量的中小药企和医药零售门店面临“关、停、并、转、退”的局面;意味着我国必须支持具有社会三方服务功能的药品物流中心的建设,同时此类物流中心还必须兼具电子商务、金融融资、物流监管、集中冷链管理、协同配送等功能。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药品三方物流标准,各省对药品三方物流持不同的态度。根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明确出台了药品三方物流或现代物流药企标准的省份有20个,每个省取得当省药品三方物流服务或为委托配送资质的商业药企或物流企业数量不等,全国获得省级药监部门授予的药品三方物流标准不超过200家,其中有近70家大型药品三方物流中心由通量科技提供了服务;还有近一半的省份以国家主管部门未出台药品三方物流标准为由对药品三方物流或委托配送业务处于既不反对、也不支持的状态(以不予备案的方式来反对企业提供对外的药品三方物流服务)。
仅仅依靠前述数量的企业,是无法实现我国药品流通网络全覆盖的,更谈不上保障城乡百姓的用药安全和用药需求;而根据国内知名的医药物流自动化集成单位上海通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常年调研和预测,我国需要现代物流药企的数量起码在1700家左右。因此,我国各地规模药品流通企业向现代物流药企转型已经刻不容缓,否则只能成为以当地县级及以下城乡市场配送服务为主的小型城乡终端经营类药企。笔者认为根据省情不同,每个省需要具有社会三方物流服务功能的大型药品物流中心不能低于15-25家。因此在十三五期间,现代物流药企的总数量可能会有较大程度的增长。
二、“两票制”下药品物流体系构成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药品流通管理的核心在于要完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机制,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改革,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减少流通环节。而所谓的“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经销商处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两票制的实施和推广,就要求我国药品物流体系能够实现广覆盖和深覆盖,促进我国药品物流体系的形成。
国务院于2016年初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的精神,医药公司或物流服务企业如果具有通过GSP认证的药品仓库和相关资质的人员、设备,运输车辆和温湿度监控手段,在作业流程符合GSP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完全是可以自主向各类医药大健康企业提供三方物流服务的,成为前文所述的1700家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中的一员;目前唯一的症结点就在于能够取得药品GSP资质的三方物流库房太少。
按照目前的政策趋势,预计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将在2017年及未来两三年建立所在省份药品三方物流企业的备案机制。根据此前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方省级药监部门出台的药品三方物流认证规范或现代物流药企建设标准(各省文件名称不一),现代物流药企一般要求:具有实际有效利用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符合新版GSP的药品仓库、具有中央空调系统、不低于5个巷道的自动立体库、具有有效利用高度不低于8米的高位货架、至少2台电动叉车、不低于20台配送车辆、不少于20把RF手持终端、不少于300个电子标签、具有穿越仓库多个功能区的自动分拣传输系统、具有温湿度监控系统、TLOG-WMS仓储系统等(各省标准有所差异,此处仅为示例数据)。
根据上海通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调研,虽然现代物流药企分成多种类型,但是其核心在于打造一个“共享经济”的服务平台,帮助大家共同成长。从现有案例来分析,现代物流药企必须具有合规的硬件如库房设施,可以为各类企业提供代储、代运服务;具有现代化的自动与信息化作业设备如分拣系统,可以为多家企业精细化的货品管理与快速出入库作业服务;具有专业的物流团队,可以为客户开发物流金融、品种共享等配套服务。因此,在满足上述功能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企业如要建设合规的药品现代物流中心,还必须获取不低于60亩的土地,同时要建设库房之外的办公楼、宿舍等配套建筑。如果以我国近五年陆续改造升级和新建设不低于1500家的现代药品物流中心为例,按照每座物流中心土建成为为1500万人民币的标准核算,仅库房建设这一部分就需要投入225亿人民币的建设资金;如果按照政策的最低标准进行方案规划,一座现代医药物流库房内的各项软硬件设备和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等配套设备的硬件投入资金约为2500万人民币;则这部分软硬件设备投入总额约为375亿人民币。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五年我国药品物流体系的改造升级和新建投入库房部分的市场规模将不低于600亿人民币。
无独有偶,国内最大的医药物流企业联合体全国药品三方物流联盟看好这一市场,已经在酝酿建设联盟自有的基金公司,拟以上海通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物流自动化设备工厂为依托,为业内同行企业提供医药物流中心物流自动化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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