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我省有9家单位获得“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称号。其中,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等4家单位为复审单位,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内丘县人民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邯郸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单位为新申报单位。示范单位称号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通知》要求,希望各示范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的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来源:河北中医药
编辑:张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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