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心理卫生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3年3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心理工作者、医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有关心理卫生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在下城区精卫办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下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组成部分,并接受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杭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的业务指导。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区有关心理卫生工作者,包括心理学、医学、教育、司法、民政、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者,开展心理卫生的调查和研究,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以促进我区人民的心理健康,实行老年人的心理保护,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全人格及优良品质。预防各种心理方面的障碍及疾病,努力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为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工作内容:
一、开展有关心理卫生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讨论和科学考察,提高心理卫生理论研究水平。
二、积极开展心理卫生工作,编写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向有关刊物推荐心理卫生知识方面的稿件和论文,举办有关心理卫生学习班,提高人民心理素质,促进各行业工作者的心理健康。
三、与有关机构协作,社会儿童行为指导站,心理卫生咨询处,心身疾病门诊和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咨询处等,以及对残疾人和弱智儿童进行心理卫生教育。
四、与国内外有关的心理卫生组织进行联系与交往,促进我市心理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
五、其他有关的心理卫生活动。
申报条件:
一、个人会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承认本会章程,热心于心理卫生事业的工作者。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经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会员。
1.具有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2.从事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团体会员
医院、学校、企业和有关学术团体、社会福利团体等热心心理卫生工作的机构。
入会流程
会员入会须由本人申请,详实填写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2),准备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入会资格的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2寸彩色半身照片2张)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单位推荐,报本会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缴纳会费(个人会员50元/人/年;团体会员500元/年)后即为本会会员。团体会员由单位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报杭州市下城区下城区心理卫生协会备案。可以现场申请时缴纳,也可直接转入帐号:杭州市下城区心理卫生协会 1202020209900013735 工行庆春路支行
申报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
联系人及电话:
下城区心理卫生协会 王哲元 87078516
申报明细及申请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