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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在注册地点方面,办法规定执业医师在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在县级行政区划进行,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姚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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