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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整形”走俏朋友圈 美容背后暗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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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针就能瘦脸美白,抚平皱纹,变得年轻又漂亮,这的确让很多爱美的女性动心。可是当前一些美容机构利欲熏心,不少产品“鱼目混珠”,不仅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也造成了市场乱象。

现象:“微整形”走俏朋友圈

  温州鹿城区小南门商圈某大厦X室,门外没有显著标志,就如普通民宅。

  “咚咚咚”,小丽敲了敲门。

  “你是来打美白针的吧?快进来。”女子陈某笑着把顾客小丽迎进屋。

  2015年10月27日,小丽在微信上看到陈某的朋友圈发布了很多关于微整形的广告。一直对自己的肤色不甚满意的小丽决定去陈某的工作室打一剂美白针,双方谈妥价格为每针800元。

  10月27日18时许,小丽如约来到陈某的美容工作室。所谓的工作室,其实里面就一个客厅,摆满了美容药品还有一张手术椅。只见陈某拿出一套药剂,总共9瓶,用针筒把里面的药水依次抽出后注射进一个250ml的注射液袋里,配药时间总共花了半个多小时。配药完毕,陈某就开始对小丽打吊针输注射液。之后,小丽通过手机付了800元的美容费。

  2015年11月3日,接到线索的民警对陈某的微整形美容工作室进行了搜查,除了美白针药剂外,还查获了2瓶肉毒素。

  据证人梅小姐称,10月26日晚,她曾在陈某的美容工作室打过肉毒素。当时给她打针的也是陈某。陈某用针筒抽取一瓶肉毒素后分别对其脸部两侧的咬肌进行注射。事后,她付款800元。

风险:热销美容药品不能随意使用

  经查,这家工作室于2015年10月开业,主做微整形,项目有瘦脸针、美白针、玻尿酸隆鼻、溶脂……

  检察官说:“像小丽注射的美白针剂,由于没有经过批准和监管,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美白针中含有哪些物质,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因此打美白针常常就是把未知物质打进自己的身体,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极大风险。而且,也不是所有人的体质都适合打美容针。像本身患有疾病或者处于妊娠期的人群均应避免注射美白针。此外,一些美容院注射美白针的程序也不规范,可能带来感染多种疾病的风险。”

  2014年10月,40岁的湖北人王甲在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温州市区莲花大厦开办了一家美容院非法进行美容治疗。

  陈女士在朋友介绍下到王甲的美容院打了瘦脸针、做了隆鼻手术。

  2014年10至11月,王甲三次为陈女士进行了面部溶脂针注射、额部玻尿酸注射、鼻梁玻尿酸注射。11月25日,在王甲为陈女士注射玻尿酸行隆鼻手术后,陈女士的右眼就再也看不见东西了。陈女士损伤及后遗症的伤残等级评定为8级。

  在鹿城区检察院查办的多起美容工作室涉嫌销售假药的案件中,瘦脸针、玻尿酸这些热销产品往往也是问题最多的药品。

  所谓“瘦脸针”,医学上被称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2008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毒性药品管理。没有医疗资质的机构是不得购买和销售A型肉毒毒素的,更不能随意使用。

  玻尿酸是一种透明的胶状物质,在医学整形美容上主要用来填充鼻梁和隆胸。早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中就把玻尿酸列为危险系数最高的第三类产品,必须严格控制。

问源:假药从何而来?

  随着调查的展开,这家工作室的很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工作室没有任何证照,老板兼员工的陈某也不是医生。A型肉毒素和玻尿酸的流通既然受到严格的控制,那么,陈某手上的这些药品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经过检察官的审查,陈某终于供述称这些美容产品都是从河南的一个美容整形培训师那里进购的。2015年,看到微整形美容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商机,陈某也心动了。她报名参加了河南某市的一个微整形培训班。课程结束后,她从老师叶某处购入大量药品。

  据陈某说,打一次美白针,需要将贝力多静脉输注液、保肝注射液、止血明注射液等等七种注射液注射进安命活源注射液内让其充分溶解。

  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在陈某的工作室查获的“贝力多”、“安命活源注射液”是台湾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也没有进口许可,应按假药论处。2016年2月18日,鹿城区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被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3月1日,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拘役六个月,罚金5000元。

  标榜“进口”的美容药品,实则是否真的为进口药,很多美容工作室的老板自己都不能打包票。因为,很多药品实则是从国内的美容培训机构购入。

  位于温州市区欧洲城附近的一家美容工作室,单单是美白针这一种产品,店家就提供了4种不同的类型供顾客选择:韩国白玉灰姑娘美白针、台湾大S美白针、日本铂金美白针、南光贵妇美白针。每种美白针差不多都是以10次为一个疗程,一个疗程的价格从2288到12800元不等。

  据这家店的老板说,这些被冠以韩国、台湾、日本称号的美白针都是从江苏的一家微整形学校买来的。

动机:利润让他们前赴后继

  医疗美容手术的核心要素是手术医生和美容药品,决定着美容的成败。按照国家规定,肉毒素、玻尿酸是属于处方类药物,只可以销售到医疗机构,在专科医生的把关下注射完成。可是美容行业的暴利,让不少美容院的经营者不惜铤而走险,超范围经营。

  在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中,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犯罪嫌疑人终于亮出她的“底牌”,国产肉毒素进价300元,卖价1500;进口BOTOX肉毒素进价500元,卖1800—2200元。国产玻尿酸进价500元,卖到1800元;进口玻尿酸进价800元,卖到2800元。很多麻药实则是淘宝货。

  这些美容药品针剂往往高价销售,理由是均从国外进口。更有不少非法美容针剂正通过朋友圈销售,他们通过代理、加盟,在熟人好友中兜售自己的美容产品,并提供一些所谓的高端服务,如上门注射、名医注射,一针数千元,而产品本身的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隐患:美容工作室多为“无人驾驶”

  近年来,我国整形美容行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规模庞大的市场需求。伴随着微信朋友圈的兴起,这些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微整形美容工作室也应运而生。他们靠着在微信朋友圈或网络上发布广告,就能轻松吸引一批爱美的女士。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鹿城区检察院对此类美容工作室销售假药的案子提起公诉14件22人。

  据检察官介绍,医疗美容是一种医学诊疗行为,使用器械刺入皮肤或导致皮肤受损的都算医疗美容,比如注射玻尿酸、纹眉、去痣和丰唇等。医学美容对机构、人员、服务行为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整形美容机构必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操作者应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整形美容临床专业经验。

  但在司法实务中遇到的案件,很多工作室没有作为美容机构应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更别提作为医疗整形机构应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类隐藏在民宅中的美容工作室算是“无人驾驶”。

  工作室的从业人员几乎都没有合法的执业医师资质或护士资质,也不是从医学院或者卫校毕业,只是在美容整形培训学校上过几天课,就摇身一变,拿着针筒对顾客施针。2015年12月22日,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销售假药一案中,被告金某就在58同程网上面自称是“持证医生”,其开设的工作室承接各类微整形美容服务。

涉罪:涉嫌“销售假药罪”入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未经批准进口的药物按假药论处。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国家管理法规,销售假药的,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就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检察官说:“《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罪标准不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出售药品方应对自己销售的产品尽到审慎审查义务,比如药品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有没有进口许可、国家批文。”

  美容整形属新型产业,相关的监管措施尚未完全到位,一些爱美女性盲目跟风,在在无法分辨美容药品的真伪,不清楚药品疗效的情况下,看到朋友圈的广告后就头脑一热,一掷千金。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尤其是爱美的女士:“非医疗美容机构不具备医疗相应环境和设备,从业人员不具备医疗技术资质,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朋友圈中的美容工作室应谨慎选择,尽量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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