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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计委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速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解医务人员短缺现状,确保医院硬件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同步进行,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文件精神,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将于2017年4月下旬—5月上旬开展校园招聘,分别在东北地区吉林大学、中部地区天津医科大学和中南部地区武汉大学设立招聘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太原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展要求,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46名。正式聘用后,办理入编录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具体岗位需求见《太原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户籍不限。
4、招聘对象: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其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2)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5、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太原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招聘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一)公布岗位
通过太原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及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拟赴院校校园网等公布岗位信息。
(二)报名初审
1、本次招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职位申请表》(附件1),于2017年4月14日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所报考单位招聘专用邮箱(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请标注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由用人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对初审合格人员在校园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职位申请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
(4)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5)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有关毕业论文、在校所学科目等。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报名资格复审时,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报名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
(四)面试
1、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面试函、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2、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对面试考生进行相关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3、面试采取现场计分方式。所有评委的评价分数平均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最低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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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公告
招聘条件:
年龄:30岁以内
身高:162cm及以上
学历:全日制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
人数:12人
有执业资格、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者优先录用。
联系电话0351-6124174
邮箱:2958633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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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运营管理部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求,优化医院综合运营管理模式,提升医院精细化运营效能,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招聘运营管理部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五)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名称及说明
岗位名称:专科运营助理
岗位说明:协助临床科室负责人进行科室日常管理;负责科室运营过程中跨部门、跨科室的沟通与协调;协助完成科室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负责临床科室资源配置评估及论证,定期进行科室运营分析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招聘人数:20名
(2)专业要求:医学类、卫生统计学、卫生管理类、MBA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医学类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的考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满一年证明。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7年4月15日-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满一年证明,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六、招聘方法及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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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1.审查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办公楼会议室,工作场所,禁止喧哗,请各位考生排队确认。
2.资格审查工作于2017年4月15日至4月16日进行,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其他时间考生自觉离场。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满一年证明,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山西华晋骨科医院招聘公告
宣讲会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老校区科技楼一层(康乐街邮局旁)
宣讲会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3点,请广大毕业生携带简历准时参加。
山西华晋骨科医院是省卫生厅直属的三级骨科专科医院,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街前进南路35号。医院以骨科专业为特色,设置关节与运动医学科、脊柱科、创伤与显微外科等骨科二级学科,为保证患者围手术期的安全及康复医院还开设了重症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医院重视科研教学工作,开设山西华晋骨科研究所、山西华晋消化疾病研究所、华晋骨科医师培训中心、华晋骨科图书馆及信息中心。承办骨科专业市级、省级学术活动近百期(其中千人以上会议一期);并多次邀请来自美国、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授前来授课、学术交流和手术演示。
华晋骨科以技术为先导,完成了三级甲等医院重点学科——骨科的全部技术(手术)项目。人工膝关节单髁置换术处于亚洲领先地位;膝关节交叉韧带双束重建术、盘状半月板关节镜下成形术、髌股关节不稳定平衡术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股骨置换术、踝关节置换术、肩袖损伤的关节镜治疗填补了省内空白。医院成为首批省卫生厅确定“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膝关节置换手术民营医院”,也是全国仅有的两家Oxford膝关节单髁置换手术培训中心之一。
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凭借精湛的技术、专业的团队、规范的管理、热情的服务,得到了患者的信任,政府及社会的肯定。现有员工258名,医护人员124名,医技人员25名。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占25%,博士2人,硕士14人。2009年被民营协会评为“三A”甲等医院,荣获2011年“全国诚信民营医院”,荣登2014年度全市民营医院价格信用等级评价榜首。山西华晋骨科医疗联合体已与省内七所县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山西华晋骨科医院是山西省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太原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院,省、市农合定点医院,太原市离休干部定点医院,太原市工伤定点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
本院五险齐全,职称晋升等同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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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招聘公告
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岗位与专业要求附后。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2. 品行良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 有良好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 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须按时取得学位。
5. 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身份和待遇
招聘人员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规定和标准。
招聘方式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1.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30日。
2.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同简历一起于截止日期前发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为“姓名+岗位+院校/单位”。
3.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935025/5023
电子邮箱:nmecz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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