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务公开
编印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手册》和《流动人口亲情服务册》,统一办证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将办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承诺、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人口计生门户网站、人口计生办事场所、村(居)委员会公开栏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事项,做到办事心中有数、手中有备。
二是实行集中办证
各街道均设立了标志鲜明的人口计生服务大厅,选派了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优秀干部担任窗口工作人员,公开身份、挂牌上岗,推行一站式服务。对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实行集中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实做到服务热情、办证规范、便捷高效,让广大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是简化办证程序。
坚持一次性告知,对当事人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坚持限时办结,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因特殊情况在法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办结的具体时限和理由。坚持特事特办,对于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空挂户、集体户等信息核实存在困难的,按国家规定实行承诺式办证,不让群众受为难、走弯路。
四是落实首接责任
对群众首次提出办理相关证明的,由首接单位和首接工作人员问明事由,详细登记,全程办理,负责到底。有关材料需要异地提供且本人确有困难无法联系的,首接者负责联系沟通。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地的,以群众方便办理地为主,实行谁接谁办、谁受理谁负责,直至将"证"办好,有效地防止了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五是落实代办制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办证、领证等过程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办证,送服务到家。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
设立了12320阳光热线、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了20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定期对区、街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搭车收费、推诿扯皮、随意增设前置条件、行政不作为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于群众信访反映的计生办证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