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医药代表的严管,不少药企的营销人员慨叹,处方药市场进入了“煎熬”阶段。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4月10日,被视为代表中央声音的《人民日报》在第14版发表“让跑偏的职业正过来”的署名文章和记者的调查报道,称“医药代表已成为买早点、送大衣的推销员”。
与此同时,《人民日报》正式推出“聚焦医药代表”系列报道,目的是“听医药代表吐露心声,聚焦意见如何落地,探讨医药代表如何转型”。
种种迹象表明,还医药代表本来面目、为医药代表正名、让医药代表发挥“正能量”已成为当前医改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引用《人民日报》署名文章的话来说就是:按照国办近日印发的意见,医药代表将进行登记备案管理,不允许再卖药,这标志着“褪黑”时刻终于来了,医药代表将回归职业化本位。
至于如何让“医药代表回归职业化本位”,《人民日报》的文章中是这样写的:助医药代表顺利转型,需要釜底抽薪之法。一方面鼓励引导药企注重研发创新,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行业发展,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一方面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医药分开,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最后,还需要法律法规来护航发展,外部严格监管,内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使医药代表进入职业化良性发展轨道。
对此,达达君有个基本感觉:老生常谈,不痛不痒,说了等于没说。
诸位请看,如何让“医药代表回归职业化本位”作者提了三条建议:一是鼓励引导药企注重研发创新,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行业发展,打击各种违法经营的行为(我们的政府什么时候没有这样做吗?打击、法办的对象还少吗?)。二是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医药分开,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三医联动”改革提了最少10年了)。三是用法律法规来护航发展,外部严格监管,内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使医药代表进入职业化良性发展轨道(为某个职业群体立法,要么是需要特别保护如“教师法”,要么是公权力群体必须严加管束如“公务员法”,难道我们要立个“医药代表法”?)。在达达君看来,文章作者把医药代表看成是医改征途上的“大老虎”了,似乎只要把医药代表整治好了,这医改就成功了!
恕达达君直言:如果按上面的三条建议去做,我们的医改再搞100年也未必能达到目的。如果不从体制、制度层面着手,不以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体系为目标,只是盯着医保控费、医生拿回扣这些枝节问题,目前的医改僵局就不可能打破。
分析至此,达达君知道这些道理并非负责医改的官员不懂,也不是没有人说过(一些比达达君更权威、更有机会说话的医改专家早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过类似的观点),关键问题还是“屁股决定选择”——看医改官员的屁股坐在哪一边:坐在患者这边,就不会出现“按病种付费”这类一刀切的医改政策;坐在政府这边,就不会出现设立“医疗公安”之类的治标手段;坐在药企这边,就不会总盯着药品把医改变为“药改”;坐在医院这边,就不会……哎,达达君想不出词了。想来想去,只有“这医改如果不坐在医院这边”,下面的文章就好做了。
作为媒体的文章和评论,很多时候只能是建立在事实和现象基础上的分析和观点表达,不可能像专家、主管官员那样有创造性的或颠覆性的建议。然而,《人民日报》毕竟不同于其他普通媒体,上述文章的观点和建议虽然没什么新意,但再次强调,对实际操作层面的影响和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作用绝对不可低估。因此,达达君不免又为我们的药企捏着一把汗——你看上述署名文章最后给出的三个建议,归结到底都会落在药企头上,即使第二点表面上明确说是要“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医药分开”,但最后还是落在“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上,似乎把“药”改好了,这医改就成功了。
当然,达达君这也可能是望文生义,诸位不必太当真,姑妄听之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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