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带着孩子
去接种疫苗的时候,
当社区医生为您建立健康档案,
管理家中老人慢性病的时候,
您是否知道,这些贴心的服务是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成部分呢?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居民不需要付费。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50元,全部政府埋单。
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
朋友还没有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请尽快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咨询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