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社保
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1、 根据市中心工作部署,自2017年4月起,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上下限)调整为:最低标准为3159元,最高标准为15795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保险基数调整为:最低标准为3159元,最高标准为6731元。此次调整由市中心信息中心统一调整,无需参保单位做任何操作。请各单位关注本月缴费通知单中缴费金额变化并请缴费方式为委托扣款的参保单位保证银行账户金额充足便于4月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
2、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其中,单位0.5%,个人0.5%。
3、 4月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月,3月27号暂停打印单位缴费通知单,恢复打印时间会通过微信平台通知到各单位,请随时关注南开社保微信平台。并请各单位关注本月缴费通知单中缴费金额变化。
4、网上申报单位自3月26日起到分中心征缴科前台各岗领取网申承诺书,也可到南开分中心培训材料邮箱中wangshencailiao@163.com(密码:nk1111)下载打印。并于4月结算期内盖章交回。此邮箱为公共邮箱,请不要修改密码,感谢配合。
2017年4月份结算期单位人员增减、补缴时间到4月7日,缴费时间到4月14日。
3月27日至28日,天津电子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南开分中心(咸阳路81号)一楼“网上申报室”进行现场办公。请尚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需要更新“密钥”的参保单位(距到期日60天之内即可办理续费更新)可以到分中心办理。
南开分中心征缴科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