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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净月高新区卫生监督所进行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净月卫生监督所为保证辖区学校师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三月份开始,对辖区内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4月10日、11日,长春市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监督科谢强科长对净月高新区吉林省警察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进行抽检。现场对净月区监督员前期的指导给予肯定。

       本次专项检查,共计出动车辆20台次,监督员80人次,对直饮水设备无卫生许可证,无涉水产品卫生安全批件的7家学校下达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学校,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拒不落实的,将进行通报,并立案处罚。




信息来源: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

制        作: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联系电话: 0431-846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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