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我市目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17年4月17日开始,除现由市中心医院与市疾控中心体检中心继续共同开展体检工作外,在城区、开发区新增以下10家预防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缓解从业人员体检困难,保证体检工作稳定、有序、有效开展。
请广大市民根据各自工作行业的特性和法规要求,就近分期到相应的疾控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预防性身体检查。
信息来源:长春市卫生计生委
制 作: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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