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您们好!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间,我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群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户籍地保险站办理参保手续。
一、参保对象
本市户籍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夫妇(年龄65周岁以内)及其子女(须已领出生证或已入户)身体健康者,均属参保对象。未生育(含无收养)子女的夫妻和终身未婚的人员不纳入参保范围。属参保对象,且属以下五种家庭之一者,其参保费用由财政支付:
1.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现政策内怀孕二孩未出生的家庭,可参照执行,二孩不参保);
2.符合政策的病残儿计划生育家庭;
3.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
4.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
5.农村纯生二女结扎计划生育家庭。
以上1-4种参保对象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财政出资为其投保A型(每户每年30元)险种,第5种参保对象由政府财政出资为其投保B型(每户每年60元)险种。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不列入免费参保人群可自行联系保人寿保险公司购买。
二、保险险种
类型 |
份数 |
保险费 (元/份) |
保险金额合计 (元/份) |
意外伤害责任保额 (元/份) |
意外医疗责任保额 (元/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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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份 |
30元 |
2万 |
1.8万 |
0.2万 |
意外医疗不设免赔,按80%赔付 |
B |
1份 |
60元 |
5万 |
4.5万 |
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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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份 |
120元 |
12万 |
10.5万 |
1.5万 |
注:保险项目以户为单位,如独生子女户:父+母+子(或女),保费30元/户(或60元/户、120元/户)。
三、办理方式:
以户为单位,5月10日前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相关证件办理。1、单位干部职工:在单位办理(夫妻双方有单位,在女方单位办理;女方无单位,在男方单位办理);2、双方无单位:在女方户籍地保险站办理(若女方外地户籍,则在男方户籍地办理)。
四、咨询电话:
中国人寿罗定市支公司:3831329
罗定市计划生育协会:3923812,
或到本人户籍地计生办咨询。请相互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