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按照亳卫〔2017〕35号《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4月11日至14日,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所有的基础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都交亳州市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基本做到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处;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单位的生活垃圾中混有医疗废物,对4家违法情节较重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对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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