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已核发《医师资格证书》,为使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正常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决定对2016年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注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注册条件: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
6、原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二、医师注册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份;
2、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合同;
7.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8、企事业单位医务室、个体医、村卫生室还应当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程序:
1、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2、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3、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17年4.24—4.28日到耀州区卫计局420办公室前来注册。
五、其他:
新版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可以在铜川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表格下载专栏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