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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医院2017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暨硕士以上研究生、规培合格生招聘简章




安顺市人民医院2017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暨硕士以上研究生、规培合格生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有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3〕23号)、《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及《关于印发<安顺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人领发〔2013〕7号)精神,结合医院新院建设和三甲医院学科建设的需要,在安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硕、博士研究生及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生(下称规培合格生)共4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招聘对象及人数 

安顺市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暨硕士以上研究生、规培合格生合格生共计45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招聘简章附件《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2017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暨硕士以上研究生、规培合格生岗位一览表》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二)规培合格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在相关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三年并取得合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博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3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四)身体健康,自愿安心到安顺市人民医院工作;

(五)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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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应聘人员可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ssrmyy.com/)下载并填写《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合格生报名表》或《安顺市人民医院拟聘用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到组织人事科进行审核。另应届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学生成绩档案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已参加工作人员还需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人员填写后将以上表格及相应资料扫描件发至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3123623774@qq.com。提交之后等待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人事科将反馈初审意见,并要求在4月30日补充完善并提交。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日。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填写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市人民医院招聘办负责。审查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市人民医院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通过审查环节的,经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或清退;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负责审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含笔试(英语测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面试),在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见笔试、面试准考证。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的考试和总成绩计算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各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在校期间所学科目平均成绩须在65分及以上才能参加英语测试及面试。

(3)在校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30%,英语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规培合格生的考试和总成绩计算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各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具有规培合格证,参加英语测试和面试。

(3)英语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和成绩计算

(1)直接进行面试。

(2)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直接进入体检。

(3)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按空缺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专业成绩、英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在校专业成绩、英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规培合格生按英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历高的进入体检,学历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

    (四)体检

1、各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医院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4、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体检合格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在考察合格后15天内)统一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安顺市人民医院就业意向书》(往届生),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考生现实表现和政审证明材料由学校或原工作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并审查考生个人档案;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4、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公示期满上报,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民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聘人员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安顺市人民医院2017年事业编制计划。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硕、博士研究生的其他待遇按照《安顺市人民医院关于引进硕、博士研究生奖励方案》执行

纪 律 监 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工作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

085133322488(本院纪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

085133325522(本院组织人事科)


其它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ssrmyy.com)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市医院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以及考生未阅网上公布的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医院(http://www.assrmyy.com)查询。《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使用A4纸打印。

 

招生简章》及附件请登录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医院(http://www.assrmyy.com)医院公告栏下载


附件:

1.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2017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暨硕士以上研究生、规培合格生岗位一览表

2.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报 名表

3.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合格生报名表

4.安顺市人民医院拟聘用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5.诚信承诺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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