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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招聘进行时
招考地区 (点击蓝字查看详情) |
招考人数 |
报名时间 (方式) |
国家食药总局 | 89 | 未公布 |
药审中心 | 12 | 截止4月26日 (网上) |
太原卫计委 | 146 | 未公布 (投简历至邮箱) |
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 | 12 | 未公布 (投简历至邮箱)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4 | 截止4月30日 (邮箱) |
太原云水医院 | 110 |
3.23-4.30 (邮箱) |
太原市中心医院 |
45 |
3月14日起 (简历) |
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 60 |
3.6-8.31 (现场) |
山西大医院面试
山西大医院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0来源:山西大医院根据我院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岗位按1:2比例。我院面试护理1、2岗位入围人员共163名,护士助理入围39名。(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7年4月20日-4月24日工作时间(星期日休息)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一张一寸本人红底近照到医院行政楼305室人力资源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地点
护理岗位1、2
(一)面试时间:2017年4月25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山西大医院学术交流中心
护士助理
(一)面试时间:2017年4月26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山西大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四、面试内容及方法
根据我院对护理工作的要求,护理1、2岗位面试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实践技能操作范围为护理技能操作50项内容(按护理操作具体项目规定的时间),占综合成绩的60%;护士助理岗位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能力、情绪控制能力、思维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职业道德、仪态举止等,占综合成绩的60%。
(一)、面试分组 招聘护士岗位分三组进行实践技能操作,“护理岗位1、2”分为护理A组(入围人数53,录用26人)、B组(入围人数55,录用26人)和C组(护理1入围34人,录用16人、护理2入围21人,录用10人)。
护士助理岗位分一组进行面试,入围39人,录用18人。
(二)、面试考官抽签 护理面试考官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
(三)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上交个人通讯工具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按报考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进入候考室候考。抽签结束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五、计分办法及成绩合成
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评定每一要素得分,每一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权相加平均即为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分相加之和即为应试人员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面试后各个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必须在候考室等待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和候考室附近逗留;
2. 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3.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准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以及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 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考生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打听和询问面试内容;也不准在考试结束前,将考试内容透露给其他人,违反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 考生在进行面试时,对主考官提问中的词语听不清楚的,可请求主考官复述一遍,但不得反问主考官;
6. 面试结束,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立即离开面试考区;
7. 考生进入考区后,不得随意在考区内走动和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10.面试工作全面封闭式进行。
七、考生候考规定
1.考生在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面试地点报道,无故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在考区内,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实行封闭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面试资格,带离考区。
4.考生在候考室内,禁止吸烟。可以翻阅有关资料,但不得大声喧哗和干扰他人正常候考。
5.考生根据抽取的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考场。除手表外,不得携带书籍、资料、文具、手机、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面试考场。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答题提纲等带出考场。考生所携带的个人物品在面试答题时间内可交考场外工作人员暂为保管。
6.考试在面试答题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否则以违纪论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安排下立即离开面试考区
8.考生应尊重面试工作人员,服从考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考生进入考区后不得随意在考区内走动和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10.对伪造学历、有关证件或开具各种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和由他人替考或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面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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