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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在自治区司法厅黄利军处长的带领下,自治区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第四督导组一行,对我院2016年创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对2017年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平安医院”创建及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听取了我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田长生关于我院在“平安医院”创建方面所做的一系列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落实情况相关资料。
黄处长对我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建议,要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加强治安备勤、巡逻,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加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各项安保规章制度的实施;落实院内警务系统并与警务人员随时保持联系,加强警医联动机制;强化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