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6〕60号)文件精神,依据《广元市2016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成立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组,于2017年4月起对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依法执业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二、三级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备案开展限制级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放射、医疗废物、污水、院感及传染病、抗菌药物使用等方面工作。
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28家的监督检查,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8份,监督人员佩带执法仪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保证了执法检查过程的公开、透明。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将把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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