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本次招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1.大专及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取得医技类中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取得医技类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各岗位均不限户籍;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xhrss.gov.cn)
(二)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xhrss.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16日9:00-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16日9:00-23日11: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考人员的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本人高校毕业证上所表明的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与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2.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5月23日14:00-17: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5月26日-27日,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检验专业职位为检验专业基础知识,中医专业职位为中医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2017年5月28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报考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费用100元,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六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未有相应执业资格条件的聘用人员,应在上岗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制人员在岗位安排、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
考核管理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同等对待,工作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xhrs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68867322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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