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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发放独生子女辅助金现场视频

2016年3月3日起,湖滨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费在三门峡农行崤山路营业厅发放。湖滨区卫计委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卫计委相关规定,年满60周岁,具有湖滨区户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金。凡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在湖滨区各街道社区申报并领取《奖励辅助光荣证》就可持身份证到三门峡农行营业厅领取奖励扶助金。本次共为6557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6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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