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漳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漳平市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职位88个,计划招聘人数105人。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详见《漳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5月2日至1999年5月2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聘用后服务年限不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⑧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具体条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9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地点: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相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职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职位无效。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职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职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漳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
(三)携带材料: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
⑵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1张粘贴于报名表,1张用于笔试准考证);
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生源地)等证明材料;
⑷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还须上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招考职位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或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⑹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阅及上交复印件1份。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6),现场提交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 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以上证明可在《漳平市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盖章同意,也可单独开具)。
4.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设在漳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漳平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笔试合格线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卷面成绩的平均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确定,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面试前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政府网公布。
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或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应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5天下午17:3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