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
4月26日,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两个时间点。
到2018年6月
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
到2020年
在全面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的基础上,基本完成电子证照的发放使用工作,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人人享有医疗资源信息服务的目标。
《意见》提出三项重点任务。
① 加快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 统一建设管理标准。推进协同共享。.实现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真实。
②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改进网上服务。规范审批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信息查询制度。
③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