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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须知及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涵盖的意外伤害保险坚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导原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与监督考核。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2017年度丰润区城乡居民意外住院医疗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承保)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协调和安排下,按合同要求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意外伤害保险信息系统、加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开通专门服务热线等。

   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或家属)在其发生意外伤害入院24小时内拨打报案电话报案,向保险公司索取报案号,告知住院日期、科室、床号、诊断、受伤详细经过等。治愈后及时办理报销。报案人应详细了解意外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已备受理人员问询,还需提供本人和患者的联系电话;报案人和患者有积极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事件调查、住院行为等稽查工作开展的义务,如不接受配合,视同自动放弃报销权利。  

2017年度意外伤害报案及咨询电话

  1、报案及咨询电话:0315-3236006  0315-5595519

  2、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后,应第一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向意外伤害承保方报案,超过3个工作日内未报案的,自己要首先负担可报费用的30%。

  3、报案时请说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意外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原因、伤情(诊断)、是否有第三方证人,所住医院、科室、床号。

  4、出院一周后可以复印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要及时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丰润区团结路9号(新区8小区团结大厦后身)申请办理报销。

  5、理赔受理结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1日,逾期未申请报销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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