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晚报
发布于:2017-05-03 11:17:01
用医保卡买药,不少市民不会每次仔细查看余额,这一习惯竟让宝应一家药店收银员钻了空子,她在结账时,趁人不备,盗刷15名顾客的医保卡。
近日,宝应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被多刷的顾客找上门
吴先生是宝应柳堡镇居民。去年6月下旬,吴先生在宝应氾水一家药店买了20多元的药。离开后,他无意间看了一下刷卡详情,结果发现余额不对,回家找到以前账单细细核对发现,这几天在这家药店消费了50元,可卡里却少了200多元。吴先生怀疑医保卡被动了手脚,于是跑过去讨说法。
该药店负责人调查发现问题属实,立即联系吴先生,退给了150多元。事后,该负责人发现不对劲,核查系统确定,在收银员徐某值班时,每个顾客虽只消费了一次,但医保卡都被刷了两笔。统计显示,仅去年6月,徐某就通过这种方式,盗刷医保卡内共计1297.1元。负责人立即报案。接到报案后,宝应警方展开调查。去年8月8日,警方依法传唤徐某到派出所接受讯问。
盗刷15人医保卡获刑
徐某,今年32岁,宝应人,2014年开始在氾水某药店做收银员。归案后,徐某交代,她之所以想到用这种方法作案时缘于一次无心之失。去年4月的一天晚上,徐某在对账时,发现因自己失误操作,一位顾客的医保卡只消费了一笔,却被刷了两次,但没被发现。徐某看到了“生财之道”,此后,她趁顾客结账时,先刷一笔买药的钱,并打印单据给顾客,其间,趁顾客不注意,又偷偷地刷了一笔,这笔多刷的钱会进入药店的账,在晚上对账时,徐某把其他顾客买药的现金放入自己腰包,将当天卖药的钱和收到的药款持平,这样一来,药店就不会发现。
经查,去年4月至去年6月,徐某利用上述方法,先后盗刷15名顾客的医保卡资金共计2169.3元并占为己有。归案后,徐某退出了全部赃款。
近日,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宝应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退出了全部赃款,依法给予其一定缓刑考验期限,故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扬州晚报 编辑:曹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