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2017年在全市继续实施一系列妇幼健康惠民项目,其主要内容如下: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市农村户籍、在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二)补助标准
1、自2017年1月1日开始,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在辖区外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产妇,出院后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我市妇幼保健院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住院分娩补助资金。
(三)领取补助资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领取补助申请表(户籍所在地村委盖章)、住院分娩补助卡。
2、女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无法辨识农村户籍,需要户籍所在地村委出具的农村户籍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发票原件或发票复印件(盖章)或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盖章)。
5、补助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一)项目对象
孕前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
(二)发放流程
1、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2、待孕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明或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居住所在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叶酸,按照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叶酸服用。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一)检查对象
35-64岁农村户籍妇女。
(二)项目内容
全市18处镇街卫生院免费开展“宫颈癌”检查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免费开展“乳腺癌”检查项目。
(三)项目流程
各定点检查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协调镇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两癌”检查。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各医疗助产机构在开展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同时,主动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免费检测与咨询服务;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干预服务。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一)项目对象及内容:
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莱阳市户籍,35岁以下的孕妇,在孕15~20+6周可免费享受一次产前血清生化筛查服务。通过血清生化筛查,评估罹患目标疾病为唐氏综合症(21-三体综合症)、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型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值。
(二)服务流程及免费办法
服务对象凭有效证件到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单位,在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接受服务。
1、在莱阳市进行产前筛查的孕妇,免费筛查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复印件,符合条件者检查直接免费。
2、莱阳市户籍、在烟台市范围内其他县市区筛查的孕妇,筛查先行交费。然后持化验单、发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复印件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报销手续。
(三)我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单位: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莱阳市妇幼保健院、莱阳市中医医院。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
(一)项目范围和内容
父母一方具有莱阳市户籍(以母亲为主)、在烟台市内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均可享受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初次筛查。如需复查,费用由新生儿家长自费承担。
筛查病种为: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4种遗传代谢性疾病。
(二)免费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原则上由服务对象先行垫付,出院时助产机构向服务对象出具正式结算发票。出院后服务对象持相关材料到助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在莱阳市以外烟台市范围内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到莱阳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报销。费用为110元/人。
(三)费用报销需要提供材料
1、父母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父母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父母一方为莱阳户籍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出院结账发票(验原件交复印件)。
5、领款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新生儿疾病筛查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咨询单位: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与公卫科
咨询电话:0535-726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