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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医保改革发力,招标采购的生命力还有多久?

在2017版医保目录公布之后,被视为医药市场最重要影响因素的医保支付标准正在由人社部积极准备发布,在业界纷纷关注医保支付标准究竟将以何种姿态面世之余,药品采购的问题也成为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纠结点。

去年,福建省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药品采购等职能整合到了医保旗下,引发热议。而今年继国务院推进部署医联体建设之后,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医保总额预付的作用,促进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主动控费。有人坦言,一旦医保付费改革落地,目前的招标采购将只有象征意义。

医保如何接管药品采购?

福建省医保办处长张煊华在第三十一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会议中表示,“要将医保基金和参保病人的利益关系引到药品采购环节。”

而医保要接好这盘棋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素:

其一,先改体制才能出机制。体制怎么改?张煊华介绍到,福建的做法是把有关医保的职能全部归纳在一起,把人社部门的医保基金的政策功能归过去,把卫生部门的管理职能、药品采购职能归总进去,把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归进去,把经信部门的医疗监管职能归进去,由医保办保证药价保三要素的智能联动。

福建省成立医保办后下了两个文件,第一个就是医保医师管理办法,通过医保医师管理干预处方质量。医师乱开药,就进入医保医师黑名单,取消为医保病人看病的权利。

其二,保护诚实的药价。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可以更好发挥药价保的联动作用。对此,张煊华强调了三个关键词,第一个是“联合”,医保基金管理者有权要求区域里面定点的医疗机构都要加起来一起采购。第二个是“限价”,同样的药品,通过招标越招越高,所以强调限价就是为了防止虚高价格的药品,某种意义上,是为了保护诚信经营的企业,有些中标药确实成本上升,涨价也是可以的。第三个是“阳光”,药品采购具有廉政风险,因此阳光采购要求不再招标采购,如果招标,事先设定好招标条件,采购系统都是公开开放的。另外,药品供应企业有回扣、不按时供应药品等行为的,都会进入黑名单。

价格、质量如何兼顾?

如今,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尚未完成,如何做好同名同价是不少企业担心的问题。张煊华说,“现实中药品确实存在质量层次上的差别,所以采购过程中要做好分组竞价。”

目前,福建省按照“四通用”,即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的原则进行分组,就是为了打击非正当的涨价。比如一些企业换一个包装或药品名字就涨一次价,这种乱象应该得到有效的制止,要通过分组竞价把企业的精力引导到提高药品质量上去。对于同一个竞争组最高销售限价的问题,张煊华表示,“价格太低没办法保证质量,所以最高销售限价绝对比最低价要高,我们留有空间在那边。” 

另外,药品采购要兼顾儿童、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用药,如何做好更合理的筛选,这给竞价分组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开放式很有必要,如果分组错了就调整过来。”张煊华说。

医疗机构的位置怎么摆?

作为成本控制的一方,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要扮好怎样的角色?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在会上表示,首先要肯定医院的利益,否则就没有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市场,无论是药品支付标准还是“打包付费”都无法发挥作用。

而对于医疗机构是否能发展成为采购的责任主体,张煊华认为,现在还不能让他们独立去完成这项任务。原因在于医保付费机制还没有完善,目前的支付方式还是按项目的后付制,医院控费动力不足。如果按病种进行打包付费,这个时候就可以放开了。

随着医保改革的稳步推进,药品采购亦需踩准发力点。在医保的大旗下,药品采购能否配合做好让基金盈余又让企业赚钱?用张煊华的话来总结:“四个人打麻将都赢了,为什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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