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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放宽,线下药店又将获利!

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天宝


又一重点城市在线下药店全面推开电子处方,只要符合条件,无论零售药店体量大小,都可接入电子处方系统,问诊后向患者售药。


开展“电子处方”服务  条件逐渐放宽


5月17日,西安市食药监局下发关于《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为破解处方药在药店销售监管的难题,学习成都市电子处方的经验,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的建立。


药店经理人梳理了上述《方案》,将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哪些药店可开展电子处方服务?


1、取得一照两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版GSP)


2、西安市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定中获“基本守信”级以上、且在日常监管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所接入的第三方平台应符合的条件?


1、平台上的远程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合法医疗机构注册管理。


2、电子处方系统必须能够和执业医师清晰流畅的视频对讲,在后台保存咨询录音和视频文件,便于事后抽查。


开展后,药店应该做到哪些服务?


1、门店终端必须能查询在指定时间内的每一笔处方开方及审核的详细记录。


2、电子处方系统必须提供数据接口供监管部门实时查看。


3、电子处方应保存在企业门店备查,保存期限同普通处方。


4、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处方应当经执业药师审核合格后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电子印章)方可调配;


5、处方调配人员和处方的核对人员不得互相兼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电子印章);


另,上述《方案》还指出,应引导鼓励社会药店开展电子处方工作。严禁药品销售人员顶替购药群众问诊索取处方或向群众随意推销处方药;电子处方不得用于儿童、孕妇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电子处方应符合卫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方上印有医生电子签名。


4地市已开展电子处方接入药店


梳理新闻报道发现,早在2014年,河北唐山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已在全市推行电子处方。对比当时上述地市食药监局规定的接入条件,比如先连锁,后单体,配备足够数量的执业药师等,西安市此次推行电子处方的接入条件已放宽不少。


今年4月初,青海西宁也在市内药店全面推开电子处方。西宁市食药监局重点更是包括了建立市民健康大数据,搜集处方药销售数据和个人健康档案,落实政府推行的大数据战略。


而去年被行业称作为“医药分开大突破”的成都电子处方试点,也有了新进展。据成都商报报道,截至今年4月7日,成都市拥有电子处方的门店超4000家,电子处方医生共369人,共计开出超252万张电子处方。


药店反应,服务系统有待改进


对药店而言,接入电子处方服务曾一度被认为是“鸡肋”。曾有撰稿人向药店经理人表示,因为电子处方服务是第三方平台在管控,其平台医生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药店顾客的体验以及处方药的销售。


很多顾客在体验后认为,方便市民购买处方药、省去到医院开处方麻烦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信任度、交流中的方言障碍等。


成都商报的报道提到,成都市的电子处方试点项目,也存在三个问题。


一,医生在线率低于7%,顾客等待医生视频诊疗的时间平均为15分钟;


二,缺乏信任,药店顾客怕医生诊疗失误,开错药,更担心药店用电子处方服务促销药品;


三、平台上的医生无额外收益,即在医院工作的医生签约平台后,医院不提供额外报酬,而医院又想通过向平台输出医生来提高知名度。


另外,药店接入第三方平台的电子服务系统后,每家药店每月还要向平台支付的400元使用费(不同平台收费不同),换取对方前端设备、后端技术、线上医生咨询等服务。


目前,国内的第三方平台尚无一个巨头型公司存在,上述问题也只有在发展中解决。


助力处方外流,线下药店获利


尽管问题多,但有分析认为,电子处方是处方外流到社会药店的重大转折。


丁香园副总裁初洋更提出,电子处方是互联网医疗咨询和诊疗的分水岭。即互联网医疗(比如丁香医生、春雨医生等)一旦有电子处方权,以往的互联网健康咨询(不具备法律效力,只供患者参考)将直接落地成电子处方(具备法律效力)而短期内网售处方药很难放开,所以,线下药店对处方药的供应恰好填补线上短板。


至于两者如何结合,要看各地电子处方政策规定的接入条件了。


另,在降低医院药占比和严格监管辅助用药的背景下,处方药流入公立医院的门槛明显提高,零售药店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其销售处方药的渠道价值将明显提升,尤其是对一些大型连锁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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