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第二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工作,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组织起草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第二批)》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请你单位组织研究,并在2017年6月30日前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ylqxzc@sina.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体外诊断试剂相关文件意见”。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邮编:100053。

 

  其他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上述电子邮箱或信函地址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同上。

 

  附件:1.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2.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

 

  2017年5月22日


(本文转自医药网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飞易达医药网

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

关于我们:飞易达医药是专业提供医药行业发展动态、医药展会资讯、医药招标信息的微信订阅号。


免责声明:凡本平台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文章转载出处没有标明作者的情况下,本平台也按出处平台信息为准进行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平台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平台发布,可与本平台联系,本平台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联系我们:

微信号:fyd-yy

沟通合作:0451-82123198

官方网址:www.fyd123.com

了解更多点“阅读全文”,觉得文章不错就点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