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力图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制不活、能力不强、人才匮乏等现状,建立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的人事、分配、保障等激励机制,盘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这盘棋”。
《意见》明确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在人事制度上,探索县管乡用,积极推进乡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全面推动免费定向培养大专层次乡村医生,启动大别山区和武陵山区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特岗津贴和大学生招聘补助项目,开展省级“乡镇名医”“社区名医”评选活动。在薪酬管理上,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充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
《意见》指出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紧密型的合作关系,精准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CT等乙类诊疗设备,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心电、脑电、病理等信息与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
《意见》提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成本和收入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动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过程监督、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支付方式,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域内基本医保基金中的年度预算支付总额。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时,基本医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
(来源:健康报)
主管: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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