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共体试点工作,根据《太湖县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卫计委决定由我院整体托管弥陀镇中心卫生院,实行人财物及业务统一管理。为拓宽选拔任用卫生管理干部渠道,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真正把至能至贤之才推上领导岗位,择优选贤、人尽其才。经5月22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公开推荐1名弥陀分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弥陀分院院长1名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作风踏实,具有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卫生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有全局观念,有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限本院正式在编在岗职工;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临床中青年医疗骨干踊跃报名;
⊙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近三年内有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或重大医德医风问题等人员,以及正在立案查处人员,不得报名推荐。
推荐方式
个人自荐报名,也可科室推荐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推荐。
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医教科会同相关科室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推荐,报请县卫计委按提出任命人选,按照现行干部任免程序上报任命。
2017年5月22日至5月27日,医教科现场报名。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