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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西部计划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示范引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一)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全国项目办统筹负责规划编制,优化指标分配,推动政策落实,加强督导考核。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加大沟通、整合、研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年度计划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服务。招募省(区、市)项目办制定本区域内招募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派遣及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等工作。服务市(地、州、盟)项目办督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事宜,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采集及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考评等工作,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二)公开招募,集中派遣。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立体化、全方位组织动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全面宣传西部计划政策和招募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宣讲会、动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新媒体宣传等形式的激励带动作用,把符合条件、意愿强烈、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动员起来。招募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培训和派遣工作。
(三)加强管理,培养人才。各级项目办要不断完善西部计划的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长效管理监督机制。精准掌握服务地志愿者在岗及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督促,形成全员式、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西部计划在动员青年、凝聚青年、培养青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四)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典型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务实推动和弘扬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西部计划在重大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一线挖掘优秀典型,加大力度培育优秀典型,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任务
2017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41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继续稳步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巩固提升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基本目标
1. 确保到岗有为。加强宣传动员,稳步提升招募质量,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派遣工作,确保今年派遣任务顺利完成。注重培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
2.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沟通协调,把好时间节点和工作周期,确保社保等各项政策和工作及时落实好,实现全员覆盖。落实志愿者就业、考研、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严格志愿者管理,突出项目育人功能,争取各方支持,健全西部计划长效运行机制。
四、实施措施
(一)优化规模结构
1.全国项目办根据有关办法、有关方面要求及各服务省(区、市)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实施规模上限,进一步调整非西部地区实施规模,加大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西部计划工作综合成效明显地区派遣志愿者的力度,实现服务省(区、市)实施规模的动态调整。
2.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7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不断优化志愿者结构,重点向省内贫困地区派遣。
3.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原则为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4.服务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好岗位对接,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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