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
《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17年工作要点》经2月9日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科室抓好落实,中心将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考核问责,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17年工作要点
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17年工作要点
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紧密围绕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确定的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遵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和全国12320管理中心的部署和安排,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与国家互联互通任务,强化卫生计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筹备第六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实施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中央预算执行监测,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建设,保障委机关电子政务稳定运行,做好12320投诉举报话务、舆情监测和健康咨询工作,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为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一)做好卫生计生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全省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临时报、实时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做好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维护,为委领导、机关各处室、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和各相关单位提供数据服务。做好第六次卫生服务调查准备工作,制定方案,申报资金预算。撰写2017年全省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月报、半年报分析报告,编印《2016年吉林省卫生计生统计资料摘要》《2017年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
(二)开展数据质量评价。加强卫生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对各地各单位数据上报建立通报制度。开展疾病分类代码国家标准及手术操作分类代码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按照委医政医管处要求,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开展病案首页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信息、费用信息等指标综合评价,在全省逐步开展DRGs应用与推广。
(三)完成监测和评估任务。为全省医改监测和产妇分娩数据上报工作提供服务支持,做好上报系统维护工作。按照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加强基层中医药项目单位对中医中央预算执行平台技术操作使用培训,实现动态、准确、高效、实时收集、分析和监控基层单位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二、加快建设步伐,完成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
(四)全力推进我省与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人口健康数据采集与上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技术方案》《全员人口信息库联通技术方案》要求,积极协调委基层卫生处和计生基层指导处、省疾控中心、省农合办、省妇幼保健院,做好我省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综合管理数据采集上报。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配合委规划与信息处、基层卫生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及部署实施工作,保障整体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六)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根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建设绿色、节能、环保、集约化的省级数据中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相关卫生计生信息系统、网络和硬件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七)推进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平台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加快建设实施,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全面服务于我省卫生计生业务,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八)做好中医中央预算执行监控系统运维工作。完成省中医中央预算执行监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高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完成系统的网络线路和硬件设备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行效率和系统平台性能。
三、加强信息标准与信息安全工作
(九)完善我省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工作,在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基础上,完善吉林省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动态更新维护委机关办公内网信息化建设标准专栏,为我省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统一标准及依据。加强信息技术标准宣传贯彻实施,保障全省卫生计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及利用。
(十)制定数据中心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重要信息系统态势感知能力,全力保障两会、十九大等重大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围绕省级卫生计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制定数据中心管理制度,编制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办法,为数据中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四、保障委机关电子政务稳定运行
(十一)做好委机关内外办公网站运维工作。配合委行政审批办公室做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性。做好委机关网络、终端设备以及机房和会议室的电子设备运行维护,满足委机关日常办公需要,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委网站建设管理与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委机关网站能力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做好委机关内部办公系统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提升委机关办公自动化能力和水平。
(十二)做好健康扶贫工作。配合委基层卫生处、医政医管处,做好扶贫数据管理及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撰写编印《健康扶贫数据分析报告》,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坚实的数据基础,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决策依据。
五、做好居民健康卡建设应用
(十三)大力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坚持以发促用、以用促发的原则,大力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加大重点城市、重点人群、大型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发放力度,支持鼓励各市(州)、县(市、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根据《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信息服务工程总体建设方案》要求,研究推进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
(十四)实现居民健康卡省级平台搬迁回省并完善系统功能。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及系统环境建设,完成省居民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回迁与居民健康卡省级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加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联通全省已建的居民健康卡市级平台,加快实现省级居民健康卡管理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
六、提升12320为群众健康服务的能力
(十五)做好投诉举报接听转办工作。加强咨询员接话业务技能培训,热情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做好通话录音存储归档,及时上报下转督办单,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意见。深入开展“九不准”宣传活动,印刷下发宣传海报,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张贴,扩大12320“九不准”投诉举报电话的群众知晓度。
(十六)完成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任务。配合委纠风办,科学采样,围绕患者就医感受、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医患沟通、收费、违规违纪等内容,做好2017年度全省重点医院行风工作社会满意度电话调查任务,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七)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举办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和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全年招募戒烟志愿者80名进行戒烟干预;加强戒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12320戒烟热线服务水平。不断补充完善“居民健康卡问答知识库”建设,加强话务人员培训,解答群众办卡用卡问题。
(十八)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按照委宣传处的要求部署,制定我省卫生计生领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预案。完善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预警。
(十九)完成编辑出版刊播工作任务。改版“吉林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全省卫生计生政策信息、工作动态。打造“健康吉林12320”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科学、专业的医学科普知识。管理维护“吉林卫生计生”、“健康吉林12320”微博,以及“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按期编辑出版《吉林医学信息》杂志。进一步充实“健康吉林12320”咨询专家库,每周在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编播两期“12320健康热线栏目”;为《城市晚报》“健康吉林12320”专版定期组稿。
(二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形象。承办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省文明办主办的“吉林好人·健康卫士”评选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树立卫生计生工作者良好形象。在重要卫生计生相关主题日开展“12320走基层、进社区、送健康”宣传活动。
七、加强科教服务工作,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二十一)完成2017年医学科技服务工作。举办十五期“吉林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培训”班,通过前期项目遴选和后期调研,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工作,促进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升全省尤其是贫困地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十二)做好科研课题招标评审。配合委科教处开展“2017年吉林省卫生计生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做好项目设计、实施和汇总,保证科研课题招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十三)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以部署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紧密依托吉大公卫学院和吉大管理学院,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素质高的卫生计生信息技术人才队伍。
(二十四)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为全省卫生计生信息化管理工作者和技术骨干赠阅《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吉林医学信息》杂志,组织全省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者积极为刊物撰稿。做好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参会组织工作和大会学术论文撰写投稿。做好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优秀案例推荐申报工作,推广各地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先进经验,加强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