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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河南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来了,非河南户籍也可免费!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多个相关部门,正式下发《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这意味着,河南省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 (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 (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CH)和听力筛查服务,积极落实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免费筛查的服务对象为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新生儿。这意味着,在河南居住的部分非河南户籍夫妇也可享受民生实事带来的实惠。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村、社区或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携带身份生(或居住证)、户口簿、围保手册和女方小1寸个人免冠彩色数码近照2张,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筛查。

 

在2017年1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省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20179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省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本次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服务机构的资质,将由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等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从事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河南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此次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所需专项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2:4比例安排解决,省直管县(市)由省、省直管县(市)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经费标准为产前筛查300/例,新生儿疾病筛查100/例。


来源:医药卫生报记者 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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