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车站、医院,人多的地方控烟难度大,卫生监督员专门去查了一下

2017年5月5日,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情况,该条例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是宁波首度为“文明”立法。其中,公共场所吸烟作为市民最不能忍受的不文明行为之一,列入惩诫范围之内。


为响应今年“无烟日”——“烟草—对发展的威胁”的口号,扎实有效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5月26日上午,宁波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的医疗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控烟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是以下几点:


◆  室内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是否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是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  是否在禁止吸烟场所内摆放吸烟器具;

◆  室外公共场所吸烟是否设置在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  是否发现有吸烟行为和烟蒂等进行了检查。


宁波市汽车南站


作为宁波市的窗口单位,这里日均发送旅客1.5万人次,控烟压力较大。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汽车南站作为窗口单位在控烟履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设置专门的露天吸烟区;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的控烟劝导员等,在室内并未发现吸烟现象。



医疗机构


接着,执法人员又转战人流量更为密集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查。



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以来,医院内的吸烟现象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在检查中重点对医院住院部的等候区,楼道,厕所内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室内吸烟人员。


此外,执法人员还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控烟要求进行了解读和宣贯。



近年来,通过积极主动宣传督导,各地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一些大型公共场所主动撤除了烟具,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重点公共场所吸烟人员有所减少,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然而由于受社会风俗习惯、大众认知及处罚难等因素限制,社会控烟整体意识仍较薄弱,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任重而道远。



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对公共场所控烟的监督查处力度,要求公共场所完善禁止吸烟管理制度,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设烟具,对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广泛宣讲《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相关内容,提高公共场所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宁波市卫生监督所


猜你喜欢

4+2=?卫生监督员有专门的答案

开民宿除了《营业执照》,这张证也不能少

错时检查夜间执法,这次卫生监督员专门去了娱乐场所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