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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DRG收付费:住院病人收费将实行“一口价”

今后市民在深圳就医,按项目付费将逐渐减少,而打包付费将成为新常态。带来这个变化的是国家在深圳试点的一项医改新举措--DRG收付费改革。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和新疆的克拉玛依、福建的三明被列为三个试点城市。


5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深圳已将8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单位,今年内将启动试点工作,届时在这8家医院,住院病人将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


为什么要推行此改革?防范“小病大治”


在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医保运行基金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我国医保支付改革已迫在眉睫。而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就是今年医改的“重头戏”。


DRG发源于美国,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素(出院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者分为同一组,并编制各诊断相关组的编码、确定各组的费用偿还标准。


本次试点推行的是我国自主设计的C-DRG,即《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具体可归纳为“1311”体系,即1个规范体系、3个基础工具、1个成本平台、1套收付费政策原则。C-DRG有3组关键词: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资源消耗程度。


结合这3组关键词,医院可对病人进行分类。比如,一个65岁的病人有阑尾炎,到了医院,医生首先给他作出诊断,这个诊断统一起来,有一个标准,在这个诊断的基础上,阑尾是属于消化系统,因此先把这个病归到系统里面,病人做了手术,他的诊断方式是手术,之后再把他分到基本组里面,是属于阑尾的疾病手术,之后考虑到病人有腹膜穿孔情况,再把他分到细分组里面,这样他就会被分到不同的组。


简单来说,DRG收付费改革后,病人得了同样的疾病,遇到同样的并发症等情况,按照同样的方式处理,将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以上述罹患阑尾炎、需要实施切除术为例,患者只需向医院一次付清该病种的治疗费用,医院必须解决相应的疾病问题。如果根据传统的按项目收费,病人多使用了一个耗材、多服用了一颗药,收费就会不一样。


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DRG,到2011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一些大型综合医院开始用DRG进行医院工作评价,但始终未能推进到支付环节。


本次改革试点的重头戏是“收付费改革”,将尝试把C-DRG做成一个由“医院端”到“病人端”的整体收付费方案,形成收付费闭环。这将发挥DRG的经济杠杆作用,让药品和耗材转变为医院的运营成本,DRG对医疗体制的整体改革调控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据了解,这一改革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通过改革医保、医院和患者之间医疗费用的支付和收费方式,鼓励医院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扭转过去“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局面。


“当前的收付费方式未能有效控制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依然存在,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重较高问题并没有根本缓解。”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说,现在的收付费方式,制度设计更多偏向控制宏观费用总额,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调整医疗服务内部结构,压缩不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价值,未能有效控制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医改与提高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脱节。


将带来哪些效果?医生将推行年薪制


王培安表示,DRG作为一种创新的收付费机制,是推行“三医联动”的有力抓手,DRG收付费改革实质上是一次从机制到体制的综合改革。

这样一种综合改革又会带来哪些效果呢?


我国医院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是完全粗放式的,彻底刺激医生多开药、多用耗材、多做检查。深圳市卫计委医改办主任李创告诉记者,DRG付费,是相对有约束力的方式,因为医保为每一个病种支付的费用是固定的,医院、医生为了有收益,就只能节省成本。而且DRG付费也是一个绩效评价的工具,对医院和医生的考核机制更为完善,促进医院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并规范医院的医疗服务。同时,还需要改革医院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把绩效考核从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效益上来,引导医生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因此,DRG要带来的将是医保、医院、医生和患者的四方共赢。


对医保而言,实行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和在实操层面的细节控制,可以做到费用增长幅度和支出可预期、可控制。

对医院来说,DRG作为一个支点,可以促进医院改变,同时也能给医院足够的积极性进行工资、薪酬的改革,未来医院增收将不再依赖开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而是需要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率。


对医生来说,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将达到“腾笼换鸟”的效果,挤压药品和耗材上的虚高费用,提高医生的服务技术和劳务收入。在考核标准上,DRG不再关注医生的“创收能力”,而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


对患者来说,由于实行了“打包收费”,医院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多开药、多使用耗材的动力,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反而会积极去控制成本,减少耗材、药品等医疗资源的使用,患者也就少吃“不该吃的药”、少做“不该做的检查”,避免被“过度医疗”。


深圳将如何试点?深圳将在8家公立医院试行


目前,深圳已将8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北大深圳医院4所市属公立医院,以及南山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区中心医院等4家区属公立医院。


近年来,深圳一直在进行“打包收费”的探索,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按人头包干、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目前,深圳住院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数量已达到166个。2016年,深圳在罗湖医院集团试点开展了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改革,引导医院主动下沉医疗卫生资源、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服务成本。今年,深圳各区都将建立基层医疗集团,全面推行罗湖改革模式。


而为了在此次DRG改革中“尝鲜”,深圳已经做了很多准备功夫。


早在2016年5月,深圳市卫计委、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门就联合设立了“深圳市DRGs研究与应用中心暨国家CN-DRGs深圳协作组”,下设6个研究小组,开展病案首页数据标准化、格式化、信息化,以及病案数据的分组和分析等基础工作。


近日,深圳又成立了由市卫计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的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开花。


据了解,目前深圳正在制定DRG收付费改革试点的相关方案和测算纳入DRG收支付的疾病种类,争取在今年内启动试点工作,届时在试点的医院,住院病人将按照病种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


来源:南方网

本文来源自南方网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本公众号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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