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特别是健康扶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工作要求,扶余市不断采取措施,加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开展了精准识别、巡回医疗、分类救治、一人一策和签约服务,提高了贫困人口看病就医享受新农合提高报销比例的相关政策。此外扶余市还从提高加强保险业精准扶贫及减轻贫困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等方面入手,依据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有关要求,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方案及市人民医院制定的“两减两免”措施。
一、实施了大病补充保险
参保对象为扶余市2017年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19586人参加了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费为100元/人/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保费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各承担50%。中国人民保险扶余支公司承担的每人50元的保费,与市政府筹措的保费同步上缴,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明确了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等报销、赔付、补偿后建档立卡的精准贫困人员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50%进行医疗救助赔付,且被保险人年度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20万元。明确了不予赔偿条款,一是生活服务项目类;二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三是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类;四是治疗项目类;五是其他类别。
二、扶余市人民医院实施“两免两减”政策
扶余市人民医院为了实施精准医疗卫生扶贫,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施就医费用“两免两减”措施。“两免”即免收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只收1元),免收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床费和护理费。“两减”即减收门诊辅助检查费用的20%,减收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检查费用的20%。以切实减轻贫困人员的经济负担。自2017年1月1日至5月10日共有62名贫困患者来医院就诊,共减免金额9189.9元。其中住院贫困患者45人次,减免金额4200.11元,门诊贫困患者28人次,减免金额2200元。真正体现出了健康扶贫的意义所在。
在此次脱贫攻坚活动中,扶余市卫生计生局不等不靠,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让贫困人口从中得到了的真正的实惠。做到了真正的为民、惠民,同时也得到了贫困百姓的一致认可与好评,也提高了贫困人口的保健意识以及对扶余市医疗服务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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