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洛阳市卫生计生委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负责人,各哨点医院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建立目标责任制。要求各县(市、区)卫计委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度工作完成任务;各县(市、区)卫计委要与各哨点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哨点医院要切实提高认识,要认识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赋予我们的法定职责,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任务。
二是要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追责。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奖惩机制,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卫计委及哨点医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在下拨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负责任,完成不好的县(市、区)卫计委及哨点医院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追究其领导的责任,并在分配资金上予以体现。
三是要加强督促协调。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需要哨点医院和疾控机构共同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的责任,市、县两级卫计委将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领导,积极督促协调,保证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督促指导各哨点医院要充分认识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工作机制,保证完成监测任务;二是督促指导各级疾控中心切实发挥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作用,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协调督促各哨点医院和疾控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四是要做好资格审查。对哨点医院的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的哨点医院,将上报省卫计委申请取消其哨点医院资格。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综合监督科 徐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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