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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河南力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9种重大疾病享政策合力




        不幸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等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患者,我省又为其撑开了一把“健康保障伞”。5月15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以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费用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与全省人民一道奔小康提供健康保障。


        《方案》明确,救治对象为全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以下统称“贫困人口”)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同时,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各个病种确定了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单病种限价(限额)管理;贫困患者入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不幸罹患这9种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可享政策合力,按照“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再大病补充保险,最后商业保险”“先医保、后救助”的原则,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在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后,按照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各地民政部门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治对象提供救助,对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帮助。原则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积极、统筹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此外,《方案》明确规定,救治对象根据国家要求及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省级健康扶贫医疗救治专家组,承担协助治疗、技术指导、巡诊督导等任务;贫困患者在非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不享受相关补偿优惠政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本方案印发后15天内分别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备案。


来源: 医药卫生报讯  记者文晓欢  通讯员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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