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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建设,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676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平均开放床位2856张。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立于1985年,是集自治区骨科研究所、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国家骨病防治基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自治区领先学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是国务院指定的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骨科硕士生培养基地。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防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医院。前身为呼和浩特铁路局中心医院。创建于1958年,1995年被评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2004年,医院整建制移交至内蒙古医科大学,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并确定以肿瘤专科作为医院今后主要的发展方向。2012年11月,自治区卫计委正式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六)须为区外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应聘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硕士学历学位)。博士、硕士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九)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计划
根据岗位需要,计划面向区外各大医学院校、相关科研院所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共53人(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招聘采取面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219.225.215.5:7777),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7:00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重要事项。
3、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可以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按钮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认真核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线打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号码和电子邮箱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复审
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初审成功后网上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7、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30分钟。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本次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若出现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将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凡通过面试符合录取分数的人员,需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严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根据考察结果,对不适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4、拟聘人员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纪律和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自治区教育厅 0471-2856911
内蒙古医科大学 0471- 6653046
六、其他事项
1、《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是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的,本次区外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2、面试结束以后所有岗位因任何原因出现空额均不递补。
3、所有报名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5、本次区外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均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原标题: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度区外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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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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