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村卫生机构人员短缺问题,结合精准脱贫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村级卫生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村卫生室临床医学类岗位工作人员共6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绥德籍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在册或注册乡村医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
2、在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报到登记。
3、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4、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张贴公告并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绥德县人力资源网发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3日。
2、报名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人才入库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片4张,《绥德县公开招聘村级卫生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需填写《绥德县公开招聘村级卫生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二)。(绥德县人力资源网站下载)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将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笔试
1、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统一公布。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加分:凡绥德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笔试成绩加10分。
(四)考察政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体检: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上,对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将按照县级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的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管理办法
(一)岗位性质。
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镇聘村用、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监督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其他收入按照我县乡村医生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联系电话:5659332(县人社局) 5622099(县卫计局)
原标题:绥德县公开招聘村级卫生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点击阅读全文下载):
绥德县公开招聘村级卫生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绥德县公开招聘村级卫生机构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借章)
201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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