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3个重要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公告如下:
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七个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六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需本科学历以上;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大专学历以上。
(一)经费补助。
(二)纳入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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