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育秩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解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成立全国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2017年6月起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专项行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促进依法执业,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工作任务
(一)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查处。
(二)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处打击。
(三)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以及“代孕”宣传的广告、信息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工作部署
(一)自查整治阶段(6-7月)。
(二)重点抽查阶段(7-9月)。
(三)督查评估阶段(9-10月)。
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
(二)综治组织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形成联合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工作合力。
(三)网信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监管,对相关成员单位研判转交的网上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害信息进行清理处置。会同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网站平台。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最高法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
(五)最高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
(六)电信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网信、卫生计生、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
(七)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犯罪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厉打击。
(八)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动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形成打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群防群控的局面。
(九)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广告。配合卫生计生部门依法查处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开展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对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真伪及合法性进行鉴定。
(十一)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排查,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
解放军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本地区联合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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