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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召开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


6月20日,鄄城县召开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闫传银讲话精神,下发了《鄄城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实施方案》,对全县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组督察菏泽反馈问题问责及制定整改方案的实施意见(菏委[2017]176号)及《菏泽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实施方案》(菏卫办发[2017]69号)的通知要求和市县卫计部门有关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规定,全面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集中处置,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规范化管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率达到100%。

  

为确保鄄城县医疗废物规范化集中化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卫生计生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医政医管股、政策法规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单位一把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对有令不行,工作敷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人、民营医院院长及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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