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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医诊所开办门槛降低,但后续监管将会更严格。
中医执业将得到进一步放开。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只需地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即可举办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四条提到,“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设置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
根据该文件,中医诊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那么,如何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给出了具体详细的通道。
根据文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文件还列出了具体条件:
其中,“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指导老师除外)推荐。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一)具有医术渊源,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或者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二)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中医诊所开办门槛降低,监管会更严格
其实,早在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就已提到,“放宽中医药准入制度,中医类诊所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
2017年4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一次内部学习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主持会议并强调,精准把握中医药法的制度创新,抓紧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确保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出台。
显然,时值《中医药法》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前述两个征求意见稿距离正式出台又近了一步。
从这两个文件来看,放开后,伴随的是严格的监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中医诊所乱收费、虚假宣传、擅自执业、超范围经营等行为,都明确了惩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此前有专家指出,中国很大,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因此,在不同地区实施这项政策时推出的细则很可能不会是相同的。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医疗资源薄弱,有些人员具有“祖传秘诀”、拥有一定的中医药技能,允许他们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这对于补充基层医疗资源非常重要。
而针对目前城市诸多所谓“养生会所”、美容院纷纷开设中医保健服务。早在2014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曾专门批复:很多养生保健会所打着中医的旗号所提供的针刺、刮痧、艾灸、经络疏通等保健服务,都是非法行医。与此同时,在中医医疗监督工作中,还经常发现涉及中医药的“预防”、“保健”、“养生”、“气功治病”等为名义,或假借中医理论开展培训、讲座、体验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些也都是违法现象。
另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末,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达58.0万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5.2万人。
来源:县域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