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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近期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汇总(2017.6.25)

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教育、卫计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1.市卫计系统招聘43名,占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市人民医院15名,市中医院8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市卫生监督所2名,黄牛蹄乡卫生院3名,店上镇卫生院2名,合室乡卫生院3名,辛安泉镇卫生院2名,史回乡卫生院2名,微子镇卫生院2名,成家川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报考卫计系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面试,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免试,以上两类人员不占招聘名额但应符合岗位设置人数和相关要求。

 

  2.市教育系统招聘42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31名。

 

  3.市市场联合稽查执法队招聘1名,占用管理岗位。

 

  4.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管理中心招聘1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5.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聘1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6.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招聘1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7.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招聘1名,占用管理岗位。

 

  8.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聘1名,占用管理岗位。

 

  9.市机关修缮服务队招聘1名,占用管理岗位。

 

  10.市医疗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11.市电视差转台招聘2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以上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考简章》。招聘岗位专业可参照《2017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9年7月2日前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5.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2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2日后出生)。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7.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有3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岗位。

 

  8.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专科、本科、中专升专科、大专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非应届毕业生(以上人员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1.根据晋教人[2013]53号文件精神,在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连续代课6年以上、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好、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公开招聘有关精神,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查询和报名网址为潞城市政府网(www.Lc.gov.cn/)。咨询电话:0355—6762529(卫计系统),0355—6941172(教育系统),0355—6762688(其他单位)。

 

  网上报名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3日9:00至2017年7月7日17:00期间登录潞城市政府网,点击“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红底、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左右,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其他单位拟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部分岗位报考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经公招领导组批准按要求相应调整或减少招聘岗位并进行公告。

 

  如“服务基层岗位”和潞城市城镇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拟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直接转为该岗位相应的普通岗位,考生无需重新改报。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7月7日17:00前报名系统关闭,进入报名系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2017年7月9日17:00前缴费系统关闭。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每人60元。潞城市城镇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须持潞城市民政局发放的有效低保证或潞城市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9日17:00前经公招领导组办公室核实后可减免考务费用。

 

  4.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基础理论》,计分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40%+《基础理论》×60%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基础理论》教育系统以教育学、心理学为主,卫计系统医疗类岗位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卫计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和其他单位岗位以申论为主。

 

  笔试结束后,以拟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时间、时限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就业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③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由潞城市教育局出具报考证明并审核。④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的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⑤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考时上传的照片一致)。⑥潞城市城镇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需提供潞城市民政局发放的有效低保证或潞城市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报考“服务基层岗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长治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复审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与用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说课测试;报考卫计系统医疗类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卫计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和其他单位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面试对象以拟招聘岗位与报考考生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如同一岗位按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可共同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对象不达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即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考生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考生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潞城市政府网。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政审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由用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政审结束后将政审考察情况及聘用意见等由用人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报公招领导组办公室。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政审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政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名单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招领导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七)公告公示

 

  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人员名单均要通过潞城市政府网和《潞城新闻》、潞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以上所有程序,由公招领导组成员单位纪检干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6941159(教育系统),0355-6763175(卫计系统),0355-6768875(其他岗位)。

 

  三、待遇和管理办法

 

  (一)待遇

 

  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为差额事业编制,其他单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

 

  3.聘用的医生、护士岗位工作人员,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教育系统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卫计系统和其他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卫计系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予调动。

 

  本实施方案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公招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http://www.lc.gov.cn/xwzx/gggs/201706/W020170622661738551200.xls)

    

  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17年6月22日



长治武乡县事业单位2017公开招聘6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编制缺额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考名额为61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招考简章》。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年龄、学历符合岗位的要求;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中专升入专科人员、专科升入本科人员、本科升入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中专、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

  5、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恶意逃避服兵役人员。

  (八)岗位要求

  1、教育事业单位

  报考武乡中学、武乡县职业中学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相应专业,具有高中或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武乡职业中学土木工程专业、电气与自动化类专业人员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武乡中学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县机关幼儿园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相应专业,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报考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相应专业,且具有高中或职业中学教师资格。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报考武乡县人民医院、武乡县中医院、武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乡县健康教育所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报考武乡县人民医院护理学岗位需具有武乡县户籍。

  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并且具有武乡县户籍。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职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职业资格的可不受学历限制。

  3、党群事业单位

  报考武乡县委政法委矛盾纠纷调解排查办公室、武乡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太行干部学院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相应专业;

  4、其他县直事业单位

  报考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相应专业,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武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和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会计与审计类岗位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详见《招聘简章》)

  上述所指年龄、工作时间、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30日计算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7月4日(7月1日、7月2日不休息);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武乡县综合大楼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0355-6390915、639091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的提供)、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考,报考党群事业单位需提供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仅有考试合格成绩单或相关证明,该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不作为报考依据。每位报名人员只限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所出具的各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不含计算机类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60分。报考“服务基层岗位”,如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直接转为该岗位相应的普通岗位,无需考生重新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需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不达3倍时,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岗位,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4、报名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11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凭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贫困人员证明,免收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武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笔试。

  6、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招聘简章》,可登录武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gwx.gov.cn。 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武乡县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在武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x.gov.cn)发布,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分为100分,实行两级百分制。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笔试设《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科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本人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党群事业单位不限专业岗位专业知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计算。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结束后,各个岗位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排队,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2)面试。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武乡中学会计与审计类专业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讲课内容为现行教材,武乡县幼儿教师、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和太行干部学院音乐类岗位采取讲课加才艺展示方式。卫生系统面试采取测试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含党群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此次招聘考试试题命制、阅卷、登分及面试评委的确定(含笔试及面试工作)全部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完成。笔试监考人员(笔试工作)委托县外有监考经验的人员担任。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出现空缺不递补。此项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主要优缺点等。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检、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武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招聘领导组审批。所有招聘工作必须遵照有关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流动和辞职。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未尽事宜,请查询武乡政府网或电话咨询。

  网址:http://www.zgwx.gov.cn

  咨询电话:0355-6390915(县人社局办公室)

  0355-6390911(县人社局纪检组)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组。

  附件:2017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定稿).xls

  武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6月21日



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100名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名额

招聘对象:2017年7月底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执业资格证(详见附件1)。

201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招聘岗位和名额:全市拟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其中:汾阳市人民医院(差额事业)30名,汾阳市中医院(差额事业)30名,汾阳市妇幼保健院(全额事业)25名,汾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事业)10名,汾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额事业)5名。

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凡受到党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属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政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九)未满相关规定服务年限的;

(十)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公)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2日,市招聘领导组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汾阳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 www. llrc. com. 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6月26日8:00—6月30日17: 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汾阳市2 0 1 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考生所学专业出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而出现歧义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可报。(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市人事、卫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6月3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30日17:00至7月2日17:00期间,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 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7月3日17: 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考试(初定7月15日)前三天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 www. llrc. com. 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

2.报名要求:(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多岗位的,即取消考试资格。(2)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但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1时,核减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招聘本科及以上的同类岗位。(3)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及以上的,可增加笔试环节。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70分)。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市人事、卫计部门负责组织,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时,一并列入复审对象。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时,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或迁出证明、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学历及执业资格证书现场网上查询确认。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复审时提供《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应届毕业生复审表》,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参加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名额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按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原始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等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研究生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体检考察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事、卫生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并取得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十年内不得申请调出本市或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承诺,否则不予提取档案并赔偿有关培养费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含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资格证的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从公示期满计起2年有效,可在所报考单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络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执业资格)并经审查通过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年聘用一次),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聘用后,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在编人员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对子女入学和家庭住房提供便利。

五、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0358—7333305

附件:1.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http://www.llrc.com.cn/data/images/2017/06/22/file/20170622/20170622094410_75602.xls

2.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导目录http://www.llrc.com.cn/data/images/2017/06/22/file/20170622/20170622093446_49657.doc

3.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http://www.llrc.com.cn/data/images/2017/06/22/file/20170622/20170622093558_43884.doc

4.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应届毕业生复审表http://www.llrc.com.cn/data/images/2017/06/22/file/20170622/20170622093811_69732.doc



临猗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43名教师人员公告


  根据《临猗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教师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临猗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教师人员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从服务临猗县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教师13名,考核招聘教师43名。

  二、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教师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在职在岗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考核招聘除具备公开招聘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任满1个聘期(3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已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以乡镇、社区办为单位,于2017年6月22日至23日统一在县委组织部村官办(县委十二楼1228房间,电话0359—2330861)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进行初审,并统一出具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需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须党委组织委员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2、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3、《临猗县2017年考核招聘教师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红底彩色照片2张;

  5、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当选证或民政部门选举结果报告单、任职证书或文件、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证件或文件(以上材料须提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公开招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2、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3、《临猗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红底彩色照片2张;

  5、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和聘期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考核招聘岗位和公开招聘岗位。

  附件1:《临猗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附件2:《临猗县2017年考核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林县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共柳林县委组织部

  关于面向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县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加快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晋组函字[2014]46号)、《关于进一步放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通知》(晋组函字[2015]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乡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和空编情况,经柳林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部分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扶贫开发事业中心(数据监测)6名,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2名,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名,县信访接待中心2名,县企业调查队1名,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名,县林业种苗管理站2名,县城乡建设规划中心1名,留誉镇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1名,高家沟乡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1名,石西乡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2名,金家庄乡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对象

  全县在职在岗满一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下列五项条件之一的大学生村官;

  1、现任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

  2、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5、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在岗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已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6、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县委组织部通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确保人人知晓。同时在柳林党建网、柳林党建微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

  2、报名地点:柳林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办(县委大楼11层33号)。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乡镇党委、服务村党支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聘用合同、当选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文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乡镇、服务村出具的《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审意见表》;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彩照6张;

  (4)填写的《柳林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报名者的遵纪守法、是否已被录用情况进行审查,所任职乡镇和村党支部工作鉴定为较差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大学生村官,可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填报志愿。每人只能报一个志愿,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即有近三代直系或旁系血亲在同一单位工作或担任领导职务的。报考志愿表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投入密封袋内(密封袋也由本人签骑缝名),由县委组织部档案室保管,待报名结束后开封登记各岗位报名情况。所报岗位人员超过拟招聘单位所定名额时,由招聘领导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如服从调配,由招聘领导组从所有未录用人员中调配到未报满名额的单位,不服从调配的不再纳入招聘范围,聘期满后自动解聘。

  (四)考试(笔试+考核)

  此项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总得分=笔试得分×40%+考核得分×60%。各岗位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党建基本理论知识和县域基本情况。满分100分,录用分数不得低于60分。

  2、考核

  县委组织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工作考核、工作资历考核、职务考核、聘期考核、年度考核、获奖考核、加减分考核等,满分100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条龙排队,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各岗位末位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人民医院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综治、610办、计生等部门意见。

  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任人员。

  (八)岗位安排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岗位安排初步意见,应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九)聘用及待遇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为事业人员,纳入所在单位事业编制,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柳林县委组织部。



闻喜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从选聘的闻喜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50名,其中,考核招聘27名,公开招聘23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考核招聘资格和条件

  任满1个聘期(3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二)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以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已被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以乡镇为单位于6月21日至22日统一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县委三楼313房间,电话0359—7022298)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进行初审,并统一出具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须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2、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3、《闻喜县2017年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红底彩色照片2张;

  5、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当选证及民政部门选举结果报告单、任职证书或文件、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证件或文件(以上材料须提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进行现场网上查询。

  公开招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2、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3、《闻喜县2017年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红底彩色照片2张;

  5、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和聘期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并由乡镇组织人事负责人签字)。

  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考核招聘岗位和公开招聘岗位。



芮城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2]53号)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县乡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芮城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任满2个聘期(6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芮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满一届;

  (2)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3年;

  (3)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4)年度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优秀;

  (5)被省、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人员;

  6、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5日

  2、报名地点:芮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1201房间)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职在岗同意报名证明;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4)《芮城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对报考者的基本信息、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招聘职位和招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超过考核招聘名额,则相应增加考试环节,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时,全部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抽调组织部、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实绩考核和理论考核两个部分,分别占综合评分中的60%、40%。

  1、实绩考核(占综合评分60%)

  主要包括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实绩、民主测评、附加分值四个方面。

  (1)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占实绩考核20%)

  参照运用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优秀9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标准,进行加权计分。

  (2)工作实绩(占实绩考核50%)

  考核大学生村官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政治理论、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指标进行量化计分。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芮城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评价表》。

  (3)民主测评(占实绩考核30%)

  主要包括乡(镇)党委政府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两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分。召开乡(镇)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中层以上干部,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填写《芮城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党委、政府测评表》;召开大学生村官任职村考核招聘工作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村“两委”班子成员、居民组长、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现场无记名填写《芮城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以上表格填写完毕后,由考核组成员负责收回并密封保存。

  (4)附加分值

  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聘期考核结果(三年聘期)有1次优秀等次的,加1分,可累加;担任村“两委”主干满3年及以上的,加1分;个人被省、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的,分别加2分、1.5分。由考核组成员填写《芮城县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加分值统计表》。

  2、理论考核(占综合评分40%)

  理论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以及农村社会管理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计算方法为:综合评分=[聘期内年度考核得分×20%+工作实绩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党委政府测评得分×40%+群众测评得分×60%)×30%+附加分值]×60%+理论考核得分×40%。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掌握的总体情况,由考核组成员计算得出综合评分,成绩在《芮城党建网》进行公布。县考核招聘领导组根据考核综合评分成绩,按照招聘职位与招聘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征求意见和体检人选。

  (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对招聘人选,及时征求纪委监委、综治、610办、卫计、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

  (五)体检

  对征求意见无问题的,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征求意见情况,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芮城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岗位,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在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建庭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张  凯(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亚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陈  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非公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吕赞芳(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姚三义(县财政局局长)

  侯新平(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吕赞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七、纪律要求

  1、参加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招聘各个环节实行专人负责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3、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参考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自行放弃聘用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组织部门直接解除其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5、凡对考核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0359—3024288)

  本次考核招聘,由芮城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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