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要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
接下来的日子,
可以放松,但千万别、放、纵!
今天是6月26日,国际禁毒日
小编就与大家聊聊“毒品那些事”。
提到毒品
你脑中的画面
是这样
是这样
甚至是这样
但是,
你以为毒品只能长成这样吗?
NO!
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所谓的新型毒品!
它们穿上了马甲,重新包装,
利用年轻人探索求知的好奇心,
试图让更多人成为瘾君子。
现在,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那些
穿马甲的新型毒品吧!
摇头丸
有些型似糖片,人吸食后会不停摇头晃脑,透支人体能量,对内脏器官伤害很大。吸食一次即可成瘾。无论何种场合,有人给你这种小药片,千万要拒绝!
“奶茶”
外在形态粉末状,多用奶茶、咖啡、茶叶包等包装掩饰;即冲即饮,包装和口感都和奶茶非常像,但却混合了冰毒、K粉,成瘾性强,毒性大。
跳跳糖
这种毒品遇水即溶,即冲即饮,与各种饮品混合后口味都不会发生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这种新型毒品后劲很强,喝一次两天大脑都处于兴奋当中。
阿拉伯茶
恰特草俗称“阿拉伯茶”,价格惊人便宜,效果与海洛因相似,毒性惊人,极易精神成瘾!其外形极具迷惑性,稍不注意就会以为是茶叶或者青菜。
除了这些,
新型毒品还有
“浴盐”、“红冰”、“神仙水”、“开心果”
(有兴趣请自行百度)
……
所以如果有人(特别是不熟悉的人),
给你递零食饮料之类的,
千万要留心,
不要轻易接受,
更不要轻易吃进嘴里。
正所谓
“一入毒门深似海”,
吸毒之后的你会是这样的
更可怕的还有后半句
“从此至亲是路人”
好可怕!!!
是不是?
为了打击毒品犯罪,
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
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我国法律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关于吸毒
《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关于毒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年内有吸毒、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
不得申请驾驶证
驾驶人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
要注销驾驶证
关于贩卖毒品
《刑法》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
《刑法》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关于强迫他人吸毒
《刑法》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点据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最后,
当你或身边的人陷入吸毒困境,
吴航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咨询热线可以帮助你,
☞ 0591-28207377 ☜
总之,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高祖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