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
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1)对家庭的危害:
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1)身体依赖性
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
(1)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
(2)呼吸道疾病;
(3)各种传染性肝炎;
(4)爱滋病与性病;
(5)感染性疾病;
(6)血管损害;
(7)神经系统损害;
(8)性功能障碍;
( 9)精神病症状;
(10)肾脏疾患;
(11)皮肤损害。
此外,吸毒还可以引起骨、关节、肌肉的炎症和疟疾、破伤风等。
(1)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变坏。
(2)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朋友索要或借钱。
(3)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4)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崇。
(5)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6)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场合佩戴太阳镜。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长袖衣服。
(8)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9)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
(10)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吸毒者是社会中心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是有双重性质的身份。要正确的对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看作犯罪分子,不要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的病人,要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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